>土干 wrote:
>哎,要是谁的爱人有情人了,你就大度地请爱人和爱人的情人吃饭,在饭桌上谈谈政治,你当听众。一般来讲男女政治倾向有别。让爱人和情人吵翻了,婚姻不就保住了吗。呵呵。
我跟您的想法相似,要是谁的爱人有情人了,我不但要大度的请爱人和她的请人吃饭,我还会大度的邀请那个情人来我家居住,当然有一个前提,就是不能偷或者损 坏我们家东西。三个人凑钱过日子,经济上会宽裕得多,并且说不定我会和那个情人聊得很开心,成为很好的朋友。我会因为我的爱人多一个朋友,进而打开了我的 一扇社交窗户。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会争取让我的爱人睡在中间,我和她的情人一边儿一个,她可以充分的满足自己的性需求,而我也不会因为纵欲过度而伤害身体。 说不定还能玩玩儿3P。如果有了孩子,如果爱人不和我离婚的话,那就三人共同抚养他,我叫大爹,他叫二爹。如果离婚呢,我说不定仍会和那个情人保持联系, 吃吃饭喝喝酒,这已经和我爱人无关了,纯属男人之间的交流;并且要做亲子鉴定,谁的孩子谁养活。
我与您不一样的地方是我不希望我的爱人和她的情人吵翻,那样耳根子会不清静,影响健康。既来之则安之。关于政治问题由于家庭里的人多了,就可以适当的实行 一些民主了。如果我再有了情人,我的爱人又有了第二个第三个等等,那样在我们家差不多就可以开一个很成规模的政治局会议了。我有我的亲戚朋友,我爱人有她 的亲戚朋友,她的情人也有自己的亲戚朋友,如此相当于我们的力量扩展了,我们家比一般的一夫一妻家庭要更强大,更能够经受得住社会的风吹雨打。
至于法律问题,我和我爱人还是合法的夫妻,她的情人如果在我们家入股了,参与了我们家的经营,那么他和我们的关系就算是合伙人关系。我当然不会去告状说我 爱人重婚罪什么的,并且允许他们之间有自己的情趣和秘密。但不许联起手来害我,那就是谋杀罪了。他和我爱人是情人关系,家庭内部也可认为是夫妻关系,他和 我是兄弟关系,这都没问题。总之多一个人多一把力气,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。
嗯,如此,我和我爱人结婚,合法的建立起一个招蜂引蝶的根据地,我们是这个欢乐小淫窟的奠基人。我爱人肯定会高兴的,他能够光明正大的出入于我面前,也定 会高兴的,我也卸掉了一部分性服务和家庭责任的负担,我当然高兴,我们的孩子从小就收到了更多的人照顾培养和教育,他也会高兴的。合大欢喜。
情本来是不用偷的,有了腐朽的一夫一妻制之后才有了偷情。只要我、我爱人、她的情人我们三个之间是真正相爱的,一块儿组织、经营一个家庭又何尝不可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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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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